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农业+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的发展,对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同时也面临部分项目难以为继,仍在运营的项目普遍缺乏经济效益等问题。应当把握旅游业复苏的窗口,支持具有潜力的“农文旅”项目高质量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业态零散单一且项目缺乏系统规划
现阶段,省内中小型的“农文旅”经营实体以经营零散产业为主,由于缺乏系统性的规划,这些实体通常难以形成品牌影响力和规模效应,而大型的“农文旅”综合体项目则面临着选址交通通达性低、运营缺乏灵活性等问题。各地在“农文旅”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前期指引不明确,后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一些经营主体存在违反环保和耕地保护规定,对当地的乡村风貌和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损害。
(二)发展模式粗放且缺乏生态和文化吸引力
现在省内大部分“农文旅”项目仍停留在将要素简单组合的阶段,整体融合效果并不理想。缺乏深入规划和精细打造,省内大部分项目的发展模式粗放,既未能形成有效的产业链条延伸,也难以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态和文化品牌,进而无法吸引城市游客的深度参与体验。
(三)当前的政策缺乏协同且支持机制有待创新
“农文旅”项目是综合系统工程,需要财政、土地、农业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目前,我省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不够,财政扶持与项目所在环境的基础配套缺乏紧密联动,土地供给保障制度也需要提高使用的精细度与集约度。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文旅”项目亟须强化协同共治。村民的参与度低、各利益主体间的配合不够紧密以及缺少有效的多层次联结与帮扶机制,都阻碍了项目的深度发展与地方经济的带动效应。
二、对策建议
(一)以项目为载体统筹资源集约发展。一是统筹规划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建议由省统一根据经济区域一体化的要求、特色农业要素集聚的态势、高铁等重要交通基建布局,遴选兼具综合效益和发展潜力的重点“农文旅”项目,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和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农文旅”品牌。二是通过清单管理引导各地“农文旅”有序发展。建议尽快制定乡村旅游的负面清单,将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破坏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建设项目纳入禁止投资类,守好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确保项目为景所融、与景相融。对于缺乏运营条件的项目,建议将资产统筹用于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工程,弥补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二)深挖生态与文化赋值、拓展设计与经营思路。一是整合新兴业态促进“农文旅”项目升级。建议由广东省文旅厅组织相关产业的运营方、投资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文旅”业态发展出谋划策,在修复旅游基本要素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开发,将“农文旅”项目与科普教育游、田园农业游、民俗风情游”等新业态整合起来,同时鼓励具有知名品牌的旅行社助力省内开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文旅项目,并大力推广项目里的精品旅游路线。二是以产学研为抓手推动“农文旅”的文化元素发掘。建议由团省委牵头组织省内高校选派优秀师生组建涵盖民族美术、旅游管理、信息网络等专业的跨领域实践团队,与省内文旅产业运营方和当地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合作发掘特色农业文化、乡风乡俗元素,协助乡村文旅产业对接互联网平台,持续提升省内“农文旅”的文化吸引力和曝光度。
(三)创新支持“农文旅”发展的方式。一是创新财政和土地政策支持方式。建议在现行财政体制下统筹使用涉农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等财政资金:一方面要探索涉农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以“股权财政”模式,与相关企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联合搭建“农文旅”产业资源整合平台和产业引导基金平台,优先支持发展省内“农文旅”重点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的撬动作用,以资本一体化推动“农文旅”项目的全要素开发;另一方面要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投入,聚焦“农文旅”重点项目周边的基础设施和生态治理等项目关联整合,构建旅游产业发展效益对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反哺的EOD模式。二是构建多层次多元合作机制。由省级部门协调资源支持欠发达地区在旅游高峰期间的公共服务,如环卫和治安,并鼓励省内发达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文旅”发展。以“农文旅”高质量发展为契机推动项目所在地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村民、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合作,构建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企业引领建设、村民参与服务管理的“农文旅”建设、运营机制。
(该提案材料系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由何冠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