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广东省委省政府围绕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出一系列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近年来,广东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但一个时期以来,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红利释放不够充分。一是企业缺乏了解政策信息的平台和渠道,政府职能部门对政策的解读及培训有待加强。二是落实政策力度有待加强,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涉企扶持资金不足,对企业升级转型、融资性担保机构补贴、创业补助等政策不够到位,导致很多惠企政策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存在错位,政府优惠政策往往设定了较高门槛,申报条件较为严格,导致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无法享受政策红利。
(二)法治保障不够健全。政策执行及执法简单机械,过度执法、一刀切等现象仍然存在,消防、环保、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企业检查多且标准不统一,执法扰企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此外,经济交往中利益失衡、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粤港澳法治体系差异等问题,都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融资渠道不够顺畅。近年来,广东省出台了小额贴息担保贷款,妇女、退役军人等创业担保贷款,但设置门槛高、人群限定窄,对成长型的民营企业并无帮助。民营企业仍游离于主流融资体系之外,民营投资主要依靠自筹。
(四)政务服务不够高效便民。一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存在隐形歧视,部分地区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国企系统内企业作为供应商”。二是数据壁垒问题仍然突出,涉企经营许可准营事项涉及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审批监管数据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三是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繁琐,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率仍偏低。
二、有关建议
(一)推动惠企暖企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优化审批制度。进一步厘清必要与冗余行政审批事项的界限,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精简行政审批流程。二是强化政策绩效督查。对涉民营企业政策任务事项实行全过程管控,实时跟进落实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双榜”案例库,对示范、警示案例进行晾晒,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三是构建政策宣传平台,提高政策传递效率,探索建立包含政策指引、政策解读等内容的“政策库”,一键可选可查,提高政策知晓率。四是拓宽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及时了解民营企业需求,不断增强高效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推进形成惠企政策制度“立改废释”,不断优化完善扶持政策。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确保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通达性。要避免政策大起大落,特别是在政府管控标准、财政资金投入、税费政策优惠等方面保持稳定。二是构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新型政商关系。公职人员应以阳光心态面对工作和人生,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公开透明,扶持民营企业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公开,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要全程公开、决策透明,要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提高联评联审服务水平。全面梳理和统筹协调规划、消防、人防等各专项验收技术标准,查找分析各类项目联合验收中的痛点堵点问题,持续优化联合验收方式。
(三)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融资信息对接方式机制和融资增信模式机制,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二是健全支持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核心企业融资能力链上传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大金融对创新创业平台的支持力度,推动技术产权证券化融资;高效实现“双碳”目标的绿色金融服务,优化“碳信用”平台。
(四)推进民营企业创新驱动能力
一是健全人才引进计划。落实生活补贴、落户、购房、孩子教育、伴侣工作等实际问题,解决本地户籍“非人才”的怪圈。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政府加大培养力度,通过奖励机制、资金投入等方式更好地发展本土人才,实现本土人才价值最大化。三是建立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平台,让人才和企业能够用最低的时间成本找到最合适的资源。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提升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让专利申请更加快捷高效,压缩申请时间。
(该提案材料系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由肇庆市委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