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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机制的建议

作者: 来源:民建广东省委会网站 日期:2024-05-08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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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直接影响。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机制的建立,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融合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三地在制度体系、业务差异、跨境交易等方面仍有限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还存在逐步破除壁垒、建立融合发展的问题和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顶层制度设计。粤港澳公共资源跨区域项目交易在法律互认、政策协同、服务互通等方面没有建立融合发展机制。此外,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尚未形成统一组织管理体系,珠三角九地主管部门、交易目录、交易规则等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

二是数据共享存在障碍。港澳拥有独立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将港澳视为境外,导致粤港澳三地跨境数据传输的要求和标准难以协同;同时,粤港澳缺少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对数字经济、信息基础设施等发展战略、技术突破等缺乏前瞻性规划设计。粤港澳在数据流通、网络安全等方面与内地也存在制度差异,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互通互认、数据统一等方面存在壁垒。

三是尚未形成统一交易平台。信息化系统是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交易活动中的信息共享、CA证书互认、专家资源和市场主体互通、跨境交易、跨境评审、跨区域选择平台等公共服务提供技术路径。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逐步实现省内交易信息共享,但在底层业务逻辑、公共服务层面并未实现互联互通,粤港澳应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

四是缺乏协同监管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的有效监管,是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机制长效发展的保障。各区域探索推动一体化发展机制,侧重聚焦于项目跨区域实施、公共服务跨区域整合等方面,而在跨区域协同监管体系的建设尚处于薄弱环节,粤港澳应考虑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体系。

二、有关建议:

(一)完善粤港澳公共资源顶层制度设计

一是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组织机构。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的组织机构,设置“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统筹粤港澳公共资源一体化发展的相关事宜。二是建立合作机制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具体措施包括畅通市场要素流动,统一组织、制度、规则、程序、交易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三是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的合作模式。根据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的发展特点,逐步实现珠三角九地和香港、澳门的合作模式。优先实现珠三角九地公共资源交易在业务底层、公共服务方面的统一;逐步推进广东省公共资源一体化,整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门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现全省统一;建立跨境项目合作机制,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跨境实施、市场主体跨境合作等方面的机制建立,在深圳、珠海两地先行示范。

(二)推动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流通

在国家《数据安全法》的框架下创建数据跨境流通规则,明确数据资源整合的规则,政务数据与企业数据、网络运营商的社会数据三者的边界与使用规范等,推动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流通。主要体现在交易信息共享、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专家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在数据流通方面,粤港澳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对公共资源交易跨境流通数据目录化管理,进而为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粤港澳数据流通环境提供经验和有力支撑。

(三)建设粤港澳统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一是推动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互通。推动交易信息跨区域归集共享,向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履约信息、交易政策、交易规则等综合服务;推动信用信息、监管信息跨区域协同共享,将市场主体的履约评价、社会信用等信息同步共享,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跨区域、跨领域的信用评价信息互通。二是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互认机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CA数字证书互认机制,实现区域内CA数字证书跨区域、跨领域互认;联通湾区内属地管理的市场主体库,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的互认、共用;开放市场主体信息的查询和引用,有效减少标书制作步骤、提升数字化应用能力;建立湾区内专家资源互通互认机制,实现境内外专家资质互认、资源共享、跨地域抽取。三是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实施。结合专家资源互通、场地共享等措施,制定粤港澳跨区域评审的适用标准、实施细则、协同机制,建立跨区域评审调度系统;建立湾区内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结果的见证互认机制,鼓励湾区内招标主体跨地区自主选择交易平台。

(四)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体系

在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的监管下,结合各地监管实际情况,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监督交易机构的执行情况,逐步健全长期适用于三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体系,充分利用粤港澳区域便利、经济活跃、国际接轨、合作基础好的优势,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区域联动、健康有序地高质量发展。

(该提案材料系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由梁敏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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